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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时期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功能及其实现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0/11/3

◆  邓  凌  万光碧

  政党制度是政党发挥功能的载体,尽管不同国家政党制度结构存在差异,但都是为了履行政治运作所必需的一些功能,主要包括利益整合、维护稳定和民主监督等。就功能而言,我国政党制度在我国的制度环境中能够发挥比西方政党制度更大的功能优势,事实上也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政党制度,为其社会功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探寻有效途径,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谐政党关系,更好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维护稳定功能

  现代和谐社会下的稳定是一种动态的稳定,是“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政党制度只有主动地去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才能保持长期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一方面,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具备强大凝聚力的政党作为社会政治领导核心;另一方面,社会转型引起的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化要求更加有效的民主参与。

  从政党制度本身来看,中国政党制度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在维护稳定上具有强大的功能。但是,这并不能等同于这一功能能够自然而然地完全实现。中国政党制度只是提供了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维持社会和谐,还需要作出艰苦努力。现实中,还存在或者说潜藏着某些导向不利的因素和可能:执政党的各级组织难以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和激发参政党的活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治架构中,参政党对执政党形成惯性的依赖;贯彻落实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配套政策、措施、制度、机制有滞后现象。

  在政党制度的容纳性方面,面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政党如何尽可能多地将社会各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框架中,不断扩大政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的范围,减少社会冲突和矛盾,是一个关系社会政治稳定的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谐政党关系是增强中国政党制度维护稳定功能的重要途径。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十六字方针”,加强执政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健全和疏通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机制和渠道,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充分利用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形式,化解党际矛盾,凝聚社会各阶层力量。

  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优化政治资源配置,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更好地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整合功能

  中国政党制度以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前提,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合作,其具有的强大的社会整合力主要体现为:在全社会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促进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引导和组织社会沿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第一,在意识形态领域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政治认同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的一种感情和意识上的归属感。在体制方面的认同,有助于政治组织及其制度获得合法性;在政策方面的认同,可以使政治组织的政策、方针得到支持、贯彻和落实;在政治思想方面的认同,有助于政治组织成员树立起共同目标,激发为共同事业奋斗的热情和信心。中国政党制度本身的结构特点就决定了它比其他的政党制度在发挥整合社会意识形态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通过意识形态教育和意识形态传播来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获取人们的认同和支持,达到号召群众、集合队伍、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目的,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认同。

  第二,优化政治资源配置。中国政党制度在开发和整合全社会政治资源上有独特优势。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都在不断地吸纳新生的政治力量,融合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代表,尤其是新阶层人士,不断巩固其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增强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领导核心的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中国共产党只有善于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最优秀的代表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才能永葆青春和活力。各民主党派也应适应新的社会阶层的新变化,把自己的传统界别优势与现实社会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定位自己的群众基础和工作对象,逐渐扩大成员的来源,以保证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新社会阶层参政议政的需要。

  第三,化解矛盾,整合利益关系。政党本质上是代表一定阶级或阶层利益的政治组织。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政党在政党制度的框架内政治协商,进行利益整合,化解社会矛盾,是政党制度主要的功能之一。新时期,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新的利益群体不断形成,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社会成员间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如何整合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民主党派代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有效反映所联系人士的愿望和诉求,对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起到很好的作用。

  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实效,更好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民主监督功能

  “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 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是政治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建议、作批评协助执政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加自觉地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和改进执政党的工作。事实上,通常所说的“制度”包括了三个层次,即根本制度、体制机制和具体规则。因此,要更好地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民主监督功能,必须从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入手,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将民主监督寓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做到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拓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民主党派成员中聘任特约人员的领域,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统一起来,加大民主党派监督的实效性,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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