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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07/11/20
民革长沙市委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有可能成为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突破口。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
然而,从整体看,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成长还是滞缓的,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有待提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扶持不够,甚至任其自生自灭;对政府和部门自己牵头举办的,也只求形式,不求实效。二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认识不足。没有正确把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包办过多,介入过深,行政干预色彩过浓。
2、组织规模较小,服务层次较低。据长沙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调查统计,2004年全市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05个,但真正初具规模,经民政、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只有107个,全市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农户仅12%左右,比全省低8个百分点。而在这107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大部分服务层次较低,大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
3、内部运作机制不完善。许多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制订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一些组织人员素质偏低,组织协调能力差;组织与会员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农民的合作社意识也不强,许多农民只能利益共享,不能风险同担。
4、法律制度缺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合作经济或集体经济法律,致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中没有法律地位,不能以主体身份开展经济交往,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和经营中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登记情况比较混乱,在民政、工商、农业部门注册登记的都有,导致出现不能以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免税、不能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身份取得贷款支持等系列问题。
5、地方保护主义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业务范围存在很大局限。由于行政区划和某些产品交易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局限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目前大部分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仅局限在一个乡镇或一个县的经济区域内,同类专业合作社之间缺乏横向和纵向联合,跨经济区域的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系更少。
为加快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我们建议:
1、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认识。各级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重引导、少干预、多服务,真正做到积极引导而不旁观,热情支持而不干预,认真参与而不包办。
2、制订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应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落实长政函[2004]122号《关于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县两级都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发展项目资金,以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建设、新技术引进、人员培训、贷款贴息、产品推广和创立品牌等;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启动资金和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的不足;工商、税务部门在管理费和税收等方面也应予以进一步优惠,如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其经简单加工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或适当降低税率等。
3、尽快制订地方性行政法规。在全国有关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长沙市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一些相应的促进、引导和规范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条例、章程等行政性法规,为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4、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市、区、县各级政府要通过各种措施,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按照合作社原则组建。举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农民经纪人培训班,提高合作社组织人员素质;建立和完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真正让农民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内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代理制,按交易量进行二次返利;建立健全合作社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保障金制度,保障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联合与合作意识,扩大合作社业务范围。消除行政区划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根据共同的需要,引导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的专业合作组织加强联合与合作,扩大业务范围,跨区域发展,共同开拓省内外市场。
6、充分发挥中共党组织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积极作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一定规模后应成立基层中共党组织,充分发挥中共党员在合作社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阵地上也能充分发挥出来。(此集体提案被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评为长沙市2006年度3个优秀建议提案之一。执笔人:张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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