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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何丕洁代表民革中央在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大会发言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0/6/25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为积极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努力提高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建议:

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涉及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政府应设立专门民办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学校实施管理和监督,以切实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要保护民办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和教育教学质量确定学杂费标准的权利,消除生源行政壁垒,保证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利。对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民办学校,应赋予学位授予权。

三、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民办教育事业。

四、民办教育要走特色发展道路,重点满足教育对象的“特色需求”。国家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民办学校提供“优质”和“多样化”的选择性教育服务,形成自身“特色”。

五、打造民办教育精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民办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在战略定位和发展路径上适时作出调整,确立民办教育重点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制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引入国外先进办学理念,并积极采取“走出去”发展策略,增强核心竞争力。

六、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实现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突破。坚持以公办职业院校为主导,积极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逐步形成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

七、打破教育壁垒,整合教育资源,实现东、中、西部教育的协调发展。建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引导东部的优秀民办教育院校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东西部地区民办学校间合作办学,科学合理地整合民办教育资源,打破教育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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