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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顺应形势 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09/4/24
 
顺应形势 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积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 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是巩固和发展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当前, 正值我国党外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新老交替的重要时刻, 中共中央于2005 年初颁发了中发[2005]5 号文件和去年召开的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 又向全党全社会提出了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主张。可见, 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 举荐和选拔一大批优秀党外人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与中共合作共事的党外干部队伍, 使党外干部队伍特别是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可持续地发展, 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正确认识党外干部的共性和个性是搞好培养和选拔党外干部的重要基础
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指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合作共事。在上述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一般也称为“党外干部”。无疑,党外干部就成为合作共事中不可或缺的一方主体。正确认识党外干部的属性及其在国家干部队伍中的地位,是做好党外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前提。
(一)党外干部和中共党员干部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具体表现在:1、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外干部具有国家干部的一般属性。国家干部队伍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分布于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党外干部与中国党员干部,共同构成了国家干部体系。2、党外干部与中共党员干部一样,本质上都是国家公务人员。“国家干部是一个政治概念”,其实质就是“国家公务人员”。他们都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为社会公共事业从事一定的领导、组织与管理工作;他们都是由人民选举或政府委任从事工作;他们的基本职责都是为人民服务;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3、党外干部同样适用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外干部有的属于党派成员,有的则是无党派成员,但他们都无一例外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方面,都适用“党管干部”原则。4、党外干部在政治上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中共党员干部在指导思想上具有一致性。
(二)党外干部的特性。由于党外干部不属于执政党的成员,在现阶段,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突出表现在整体上比较弱小。1、所占比例小。目前,在各部门、各单位党外干部人数占干部人数比例很低。2、社会影响小。党外干部人数少,整体声音较弱。另外,由于有的部门或单位党政关系比较模糊,以党代政的现象较为普遍,大事小事都由党委(党组)决定,党外干部又不是其组成人员,因而,对决策的影响不大。3、行政控制力不强。有的单位领导统战意识较弱,班子成员在分工时,党内、党外有别,党外干部分管一些次要部门,而且一般不享有人事权和财政权,更有甚者,有的对其分管部门的干部人事任免、经费处理等都没有发言权,很容易形成“有职无权”,管事、管人、管钱三者脱节。严重削弱了党外干部的行政控制力。4、党外干部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还不完善,缺乏成长平台,越级提拔使用现象比较多,党外干部自身综合素养与行政领导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要。
在认识了党外干部与中共干部的共性以及党外干部自身的特殊性后,我们在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的上,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多管齐下的选拔机制。
在党外干部选拔和使用上,要坚持广选、重培、实用。党外干部人才济济,精英荟萃,分布于各行业,需要我们拓宽视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发现人才。目前,在做好从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科教文卫系统选拔党外干部的同时,要注意从民主党派领导成员、民主党派机关和支部工作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中选拔党外干部,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和留学回国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外人才担任领导职务;充分发挥统战部门广泛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职能优势,搞好全市范围内摸底调查,建立党外人才档案;积极动员各民主党派、政府职能部门、人大、政协、各人民团体及各地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广开荐贤之路,建立党外人士信息网络;把公开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常方式,与党员干部同等相待,统一安排,并且坚持定期向社会公开选拔,形成制度;只有拓宽渠道,广开源头,才能壮大基础,确保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党外优秀人才,吸纳和充实到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中来。
二、扎实抓好培训教育环节。
一是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党外干部进行理论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党外干部的培训,要组织他们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他们运用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本领,提高他们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同时要根据全国第二十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养他们的四种能力和素质。同时,抓好党外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使他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认真改造主观世界,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经受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过好“名利关”、“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要针对党外干部的不同特点因人施教,对需要更新知识结构的,组织他们学习现代科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其他必备知识,对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要结合他们担任领导工作的需要,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政策、法律、领导科学决策、行政管理知识和方法。还要学习世界史、中国史特别是近代、现代史。
二是要更多地注重实践锻炼。江泽民同志指出:“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只有同人民群众相结合,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实践中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我们的干部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有所作为”。现在,有不少党外干部是从科研、教学、技术岗位选拔上来的,缺乏基层工作和行政领导工作经验,要按培养使用方向有计划地安排这些同志到基层调查研究或挂职锻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对基本素质好、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党外干部,要放到基层单位和一定层次的领导岗位上压担子,使他们尽快成长起来。
三是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培养党外后备干部工作,基层大多数民主党派的领导成员,是近年来走上领导工作岗位的,不论是思想理论水平,还是领导工作经验,都有待于提高。因此,当务之急是努力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一方面是要为民主党派现任领导干部创造学习的条件和增长才干的机会,另一方面,帮助民主党派按照党外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对党外后备干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要定期考察,及时提出安排、调整和补充意见。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外干部和党外后备干部,要按中央有关规定,做好工作留在党外。对民主党派后备干部既可作为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安排,也可作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安排。
 
三、遵循规律,建立制度平台是党外干部工作制度化规
范化的坚强保证。
1、制定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各级党委,尤其是区(县)级党委要切实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加强党外干部队伍的建设,根据全国第20次统战会议精神,抓紧制定培养和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规划应明确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程序、组织领导等。
2、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重培养善选拔。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的四个环节中,我们要从源头抓起。党外干部的培养工作要从基层抓起,从年轻优秀的党外后备干部抓起。层层及建立健全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分层次建档,实行定期考察,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优胜劣汰,做到有进有出,以适应党外干部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需要。在选拔党外干部上,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办事,不能人为降低标准,削足适履。各级党组织要加大配备党外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确保党外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目标的如期实现。
合理使用党外干部应遵循干部成长规律。一般情况下,干部随着成熟程度而成长,体现的是逐级提拔使用。但是,对于少数发展潜力很大的年轻干部,可以采取先提拔后成熟的使用方法,体现的是超前使用和越级提拔。
按照过去的一般规律,党外干部多数被安排在科、教、文、卫等部门。对于经济方面的专家、学者并且有一定的行政能力的党外干部,可以安排到经济管理等部门,把他们放在这些部门,能更好的地发挥他们专业和管理才能,为他们提供广阔的事业平台,让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有机的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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