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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青年律师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湖南省一有关养老保险规范性文件被紧急叫停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09/1/12
民革长沙市委  张蔚秋
    11月末的一天,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门前热闹非常。两位市民正忙着往墙上粘贴《感谢信》、悬挂锦旗,一位中年男子紧握着一位年轻人的手激动地说着感激的话。这一幕引得许多市民驻足围观,有人轻声念出了感谢信内容:“感谢李志员律师为劳动者争取养老保险权利的义举……”原来,在长沙市民革党员、青年律师李志员的积极努力下,湖南省一侵犯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权利的规范性文件——《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日前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建议立即停止执行。
    事情始于5月份的一天。一位下岗女工找到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咨询有关养老保险的法律问题,反映她于1996年起受聘于某事业单位,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4月被无故解聘后,她要求该单位为其补缴养老保险,但该单位依据《通告》仅为杨某补缴了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间的养老保险费用。该女工认为《通告》对劳动者非常不公平,她气愤地说:“难道我前面10年就算白干了吗?”
    女工反映的情况引起了李志员的高度关注,他马上找来《通告》并逐条逐款加以仔细研究。经耐心、细致的求证后,李志员认为作为地方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该《通告》与《宪法》、《劳动法》等法律相冲突,直接侵犯了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甚至剥夺了部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机会,加之“通告”没有合法的文号,本身就不合法。本着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的想法,李志员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于2008年10月12日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提交了一份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请求省府法制办审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7年12月3日发布实施的《通告》的合法性。
    省政府法制办接到李志员的申请后,十分重视,依法对《通告》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1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致函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建议立即停止执行《通告》,劳动者权利得到了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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