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基层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长沙民革 发布时间:2019/7/25 9:33:08 |
各支部: 民革市委即将开展优秀基层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市委将根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沙市委员会基层组织评估办法(试行)》(长民革〔2018〕16号文)的规定进行评选。
一 评选奖项及数量 1、优秀基层组织13个 评估等级为优秀的支部(见《关于对基层组织评估结果的通报》(长民革〔2019〕19号)
2、优秀党务工作者13个 评估等级为优秀的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见《关于对基层组织评估结果的通报》(长民革〔2019〕19号)
3、优秀党员22个 评估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党员(见《关于对基层组织评估结果的通报》(长民革〔2019〕19号)
二 评选条件 1、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与民革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能维护党内团结和统一,维护民革组织形象; (2)能团结支部班子成员开展支部日常党务工作,自觉参加并按时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能认真组织带领和推动支部党员按时完成支部的各项任务,并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4)能维护党员合法权益,主动关心支部党员的工作、学习与生活; (5)能主动联系中共基层组织,争取支持,开展工作,合作共事好; (6)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7)必须现任支部班子成员。
2、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参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其他工作,能结合实际,围绕本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3)按照民革章程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与权利,积极参加各级民革组织的活动,按时完成民革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实绩。
三 评选办法 1、优秀基层组织评选办法 市委组织处根据《关于对基层组织评估结果的通报》(长民革〔2019〕19号),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2、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按照评选条件,由支部召开支委会进行民主推荐,提出建议人选,并将建议人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通过,确定本支部的推荐人选。 支部以书面形式将推荐的人选报告(加盖支部公章)、支委会会议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统一上报市委组织处; 组织处将上报的名单汇总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四 上报时间 9月20日之前上报市委组织处。
民革长沙市委 2019年7月17日 |
上一页:民革长沙市委羽毛球队荣获市政协羽毛球赛冠军 下一页:民革长沙市委召开2019年支部主委联席会暨2018年度参政议政成果讲评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