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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关于尽快解决失地农民集中重建房产权及流转难题的建议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08/7/30
开福民革一支部
  在货币化安置拆迁户之前,农村被征收拆迁的农民基本上被集中安置在规划好的重建地上自建安置房,经过近十多年,在近城的开发前沿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附近,以这种易地安置重建的方式建起了许许多多的农民住宅,这些住宅因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至今未办理建房证和产权证,如我们捞刀河镇,从修三环线起,至今未办理建房证和产权证,按现行政策既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质押和办理产权变更。但是经历十多年,有许多房子的主人实际上发生了变动:有的主人过世,后辈已经继承、有的儿大分家分给了不同的子女、有的因不同原因发生了赠与等,但因承受人并非是前任房主本村本组的农业户口,就一直不能办理房产产权变更,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了个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是政府机构不作为造成的,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加以调研,对此类问题加以解决。建议在交纳土地转让金以后为这些现任房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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