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 “一国两市”
在其高雄市长任内表示,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台湾与中国大陆仍为同一个国家领土,因此厦门与高雄应同属一个国家。
●2005年2月 “宪法一中”
在其“行政院长”任内表示,“宪法”未改之前“行政院”必须遵守“宪法”,目前“宪法”体制确有“一中”架构。
●2011年1月 “宪法各表,宪法共识”
以影子政府召集人身份主张,两岸之间提出以“宪法共识”为概念的“宪法各表”,来取代“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作为台湾与大陆互动的原则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