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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简化大陆商务人士赴台手续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2/1/17

      可望春节前实施

        团结报》综合报道   为拼观光,台湾方面决定放宽大陆商务人士赴台办法,调整降低台湾方面邀请单位与受邀人的公司营业额门槛,并同意大陆上市公司负责人及经理人,赴台可申请多次出到港签证。此方案已呈报台湾行政当局,可望春节前实施。

  2011年获多次入离港核可的大陆商务客约4000人,台湾内务部门预估松绑后,可倍增为8000人以上。

  台内务部门1月11日向当局“行政院”召开的“经济景气因应策略小组”表示,针对松绑大陆人士赴台从事商务活动允许多次签证,以增加陆客赴台观光诱因的相关检讨已完成,已经报“行政院”等待核定。

  “行政院”1月10日已邀集跨部门检讨内务部门提案,修改检讨“大陆地区人民赴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内容,初步同意。

  其中对于台湾方面邀请单位年度营业额达1亿元(新台币,下同)以上,决定调降为5000万元;受邀人为大陆地区年度营业额达500亿元以上企业负责人或经理人,调降为100亿元以上,借以吸引大陆商务人士赴台观光。

  此外,台内务部门并增加一款,明订“加工出口区内事业”也可增列为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的邀请单位。除自由港区事业外,加工出口区内的事业邀请的大陆商务人士赴台,可给予多次入离港签证。

  另考虑大陆上市企业负责人及经理人,有往返两岸经商的需要,决定增订大陆上市企业负责人及经理人赴台,也可给予多次入离港签证。

  至于须经常往来台湾从事商务所需的逐次加签出入许可证制度是否取消,台内务部门认为仍有必要维持,但因大陆商务客赴台无违规纪录,因此简化赴台程序,未来只须送“移民署”加签,取消会同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规定,大幅简化程序,预计可大大缩短加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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