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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创建学习型支部 发展高素质党员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1/2/11

                   作者:省委宣传处 罗晓果

民革湖南省委提出了“七个一”的支部年度目标导向;新党员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占88%,中上层人士占70%,30-50岁的占98%以上 

    在不久前召开的民革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民革湖南省委大会发言材料中关于创建学习型支部、大力发展高素质党员等内容,引起与会者的普遍关注。

    民革湖南省委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近年来,为了建立民革党员自主学习、基层支部组织学习的长效机制,民革省委开展创建学习型支部的试点工作。经过广泛的基层调研,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支部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七个一”的支部年度目标导向:读一本好书,参与一项调研,反映一项社情民意,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发展一个高素质的新党员,组织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实现一项创新。要求基层组织以活动为载体,以学习为抓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在活动中组织有效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党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同时,结合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在长沙市中山亭率先挂牌成立了“民革湖南省委党员活动中心”,作为湖南民革弘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精神的学教基地和广大民革党员开展学习联谊交流、组织支部活动的平台。两年多来,党员活动中心已接待民革党员近万人次。

    坚持两个标准,着力发展高素质的党员。早在2002年换届后,民革省委就明确规定:在省直单位发展新党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地市发展新党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8年起提出更高的标准:“省直发展新党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最低比例要达到50%,博士生达到10%,中高级职称要占70%以上;市委会发展新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最低比例要达到20%,中高级职称要占55%以上。”经过6年的发展,全省共发展党员1283人,党员数量稳步增长、党员素质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新党员年龄以30-50岁为主体,占98%以上;学历以大学以上学历为主、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占88%,研究生学历占24%。层次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体,占70%。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组织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了民革省委领导述职制度、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规定省委正、副主委、常委每年要在省委常委会上述职一次,进行工作交流、接受监督。省委正、副主委分工联系1至2个市委会,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掌握情况,指导组织工作;2002年就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民革湖南省委组织工作五年规划》、《民革湖南省委市级组织发展五年规划》,加强规划引导,保证组织工作的有序开展;民革省委还出台并实施《民革湖南省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对市委会实行组织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明确组织工作的目标、任务与具体要求,每年年终由分工联系的省委领导带队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工作。这项制度不仅促进了工作,更重要的是推动了省委和基层组织间的工作互动,增强了组织的执行力和凝聚力。

    民革湖南省委组织工作的发展,为湖南省的参政议政、对台工作、社会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力、智力支持。在湖南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专题调研工作表彰会上,民革省委共有5篇调研成果分获一、二、三等奖,共有20多份提案获得省政协的表彰奖励,2008年省政协表彰的10件优秀集体提案,民革省委就有3件,达30%之多。2009年,有7名民革党员在省委统战部与省人事厅的联合表彰中,被评为“我为富民强省做贡献”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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