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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关于加强城市养犬卫生管理执法的建议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1/1/19
开福区一支部  黄嘉杰
现在,市内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品种也越来越多样,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养宠物狗,活泼聪明的宠物狗给主人带来了不少乐趣,但随之而来也带来了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多种隐患。第一,许多主人喜欢出去遛狗,但大多都不系狗链,而是任狗随意在大街上穿行,而且其中还有很多大型犬只,这给许多行人的的安全造成了威胁。第二,主人公共卫生意识淡薄,遛狗时任狗随地大小便,但却不注意清理粪便。就笔者居住的附近,白沙路、沿江风光带以及很多居民小区就可随地看见未清理的狗粪便,造成了很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同时犬类还喜欢在车胎等位置小便,也给许多车主造成了困扰和损失。第三,犬类造成噪音污染。尤其是在夜晚,许多宠物犬喜欢叫唤,稍有风吹草动,狗就会叫,一旦有狗叫,其他狗“一呼百应”,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扰得周围邻居尤其是老人经常睡不好觉。
公共环境属于每一位市民,长沙市创建文明城、卫生城要求每一位市民参与。养狗引发的伤人扰民、市容环境卫生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人的不文明养狗行为造成的。狗主人在养狗的同时,更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心存社会责任,文明养犬,提高自身功德意识,才是解决“狗患”之道。
   因此建议:
1、严格执行《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对城区内禁养的大型犬只一律实行清查,以保证市民出行安全。
2、建议适当提高养犬注册费。目前,许多城市拟降低养犬注册费用,但笔者认为,适当抬高养狗门槛,不仅有利于狗族的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及提高狗的生活质量,数量少了,质量高了,而且也便于人们加强对狗的管理,进而解决狗患现象和“狗多为患”为人带来的烦恼。如果养犬成本降低,势必带来养狗高潮,人们忙起来,经常无暇顾及犬类,继而造成流浪犬流落街头、无人恶犬伤人等现象,因此,综合考虑长沙市经济发展状况,笔者认为养犬费用应调高至第一年1000元,今后每年管理费500元。
3、养犬人所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不仅仅局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管理,更要将《刑法》加入其中,对其进行更加严厉的管理。一定要做到真正的落实,并要求各管理部门不应相互推卸责任,应联合执法,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也应当协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做到个人养犬多重管理。
4.、针对宠物犬随地大小便问题,如果主人不即时清扫, 处以100-200元罚款,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养狗卫生管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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