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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沙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0/12/27
一、长沙市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强农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切实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怀农民的重大举措,其对调动农业生产积极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力度不断加大,标准不断提高,长沙市农民能够享受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多项补助补贴。2009年,长沙市一共安排强农惠农资金12.64亿元,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如教育局和财政局筹措1.3亿元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工作、民政局筹措1.84亿元用于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筹集资金3.95亿元支持368.42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机局共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7200万元,补贴购机1.2万台套等。
2、主要成效。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给长沙市农业和农村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地促进了长沙市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两免一补”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大部分农民住院负担重的问题;良种补贴提高了粮食生产良种覆盖率,农机具补贴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二是强农惠农政策对农业生产影响深远。长沙市对农民设置了各种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农业生产性补贴,这些补贴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对种粮农民收入的保障作用。
二、长沙市强农惠农资金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1、强农惠农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强农惠农政策涉及的补贴项目较多,资金的管理与发放涉及的部门多,政府在政策宣传方面的不到位,导致农民对强农惠农政策的了解欠缺,许多农民并不清楚自己可以领取什么补贴,领了的补贴不知道补的什么,影响了强农惠农政策的效果,并且由于不清楚不明白导致对相关部门的不信任不放心。
2、强农惠农资金兑付成本高、环节多,群众满意度低。由于现行惠农政策存在补贴项目多、资金分散下拨和兑付时间不统一,给乡镇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随意性,多次发放补贴资金不仅加大了行政监管运行成本,也增加了农民领取补贴的费用支出。同时,资金的兑付环节繁多,许多不熟悉政策的农民在面对繁琐的兑付环节往往无所适从。
3、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等情况。强农惠农资金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沙市制定了一系列支农资金管理规范,实施了严格的预算编制和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建立了涉农资金直补农户等政策来保障强农惠农资金的规范使用,但具体到个别基层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上,却出现了一些私自改变补贴资金使用方向,克扣、冒领、挪用补贴资金,虚报补贴面积,随意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应缴纳的各种费用等违规现象。如长沙宁乡县某乡辖村以水利建设的名义争取县水利局投资6万元,却被另外的村将该钱全部取走,没有用于水利建设;长沙市财政投资近亿元用于长沙县某镇扶植水发蔬菜,但成效甚微,亿元资金近乎白投。
4、强农惠农资金投入机制不完善,能惠农却难强农。目前,中央统一执行的强农惠农政策有17大项21小项,再加上长沙市出台的一些补贴政策,实际执行在30项以上,但种类繁多的补助项目却普遍存在标准低、增长规模小等特征,没有形成稳定长效、不断增长的强农惠农投入机制,未能有效带动农业对社会资金吸附能力的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对上级资助的依赖性较强。强农惠农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惠农作用,却难以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做到真正的强农。
三、加强长沙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1、多管齐下,加强农民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教育力度。
宣传工作是关系到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落实的重点工作,政府应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通过媒体、网络、宣传简报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宣传格局。要打破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的常规性、一般性思维定势和方式,不仅要通过办专栏、写标语和发放、张贴致农民公开信、开群众会等方式将补贴政策范围、标准、对象、领取方式及国家实施补贴政策的目的、意义等要素原原本本的给农户讲清楚说明白,更要充分利用电信通信网络平台宣传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如以区县为单位开通强农惠农补贴信息查询系统,让农民足不出户了解相关惠民政策和个人惠农补贴信息;利用移动信息通讯平台开通手机短信强农惠农服务项目,以此为平台及时向农民用户发布最新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情况和农民个人的补贴资金情况,让农民清清楚楚明白自己可享受的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情况。
2、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
第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搞好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综合监督力度,对饮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损失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
第二,要进一步落实执行《长沙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长政办发【2010】11号),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管理规范、使用有效。2010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针对长沙市三农资金使用现状,长沙市出台了长政办发【2010】11号文件,对“三农”资金分配制度、涉农资金拨付制度进行了改革,强化了专家评审制度,全面创新了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运行的管理机制,为涉农资金的全程管理和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就今年涉农资金管理情况来看,各区县对该文件执行的力度稍有欠缺,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进一步认识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农村涉农资金监管,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能真正受惠于民。
第三,要实行强农惠农资金公示制度。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将强农惠农资金用途、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及其他要求在事前向社会和群众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一是在强农惠农资金正式下达1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强农惠农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想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公示情况要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3、完善强农惠农投入机制,进一步理顺惠农与强农关系。
强农惠农政策自实施以来,从政治、经济、社会层面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从基层强农惠农资金补贴情况来看,仍存在补贴资金项目多,增长规模小等特征,尚未形成稳定长效不断增长的强农惠农投入机制。这些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惠农却难以强农。要真正做到以农为本,就要以强农为基础,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因此,政府在制定强农惠农资金政策时候要最大限度的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益,引导带动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形成强农惠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农村各项生产要素,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推进农村社会发展,在惠农的同时能真正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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