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化园地->书画摄影

书画摄影

加强参政党内部监督的思考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0/8/19
作者:赵荣国 张亚娟
 
      加强参政党内部监督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与执政党相比,参政党自身的监督体制机制还处于初建阶段,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如何结合参政党自身的情况,借鉴执政党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参政党内部监督体制机制的完善,从而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加强参政党内部监督,笔者以为,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培育科学的监督意识
      民主党派成员的监督意识强与弱直接关系到监督的成效和水平。监督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没有监督者监督意识的提高,监督活动就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就不可能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反之,如果没有被监督者监督意识的提高,被监督者就会采取各种措施来抵制和阻挠监督,干扰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必须增强广大民主党派成员的内部监督意识,使广大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加深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正确认识自己的监督权利和义务,掌握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树立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既乐于接受监督,又勇于监督别人,营造良好的、利于开展监督工作的大环境。
      2、主要领导干部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模范
      就监督对象而言,参政党内部监督的重点应当是对中央委员会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规律告诉我们,越是较高级别,手中的权力越大,越是需要监督。实践证明,科学的监督系统必须确保所有权力,不论大小,也不论掌权者是谁,都能够既监督别人,同时又受到外界的监督和制约。参政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既是参政党内部监督活动的决策者、执行者,也是参政党内部监督的重点对象,所以他们首先要监督好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自律自省、自警、自励,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把参政党内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然后才能监督好参政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3、参政党内部监督必须相信和依靠广大成员
      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是参政党内部监督的基础。广大成员实际上是参政党内部权力的真正主体,有权监督和制约任何不按章程办事、滥用权力的组织、个人及其行为。他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也最能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最能体谅人民群众对各种权力腐败现象的痛恨,是民主党派内部最有力的监督者。成员通过运用监督权,及时反映问题,对民主党派内部不良现象形成约束力,才能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但是,监督权的发挥,离不开各级民主党派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各级监督委员会的充分支持。只有当各级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身体力行并自觉接受监督时,广大成员自下而上的监督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4、参政党内部监督的发展与民主的发展同步
    民主与监督如影随形。民主与监督密不可分、双向互动。一方面,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的政治安排的干部推荐,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是参政党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民主,监督无从进行。监督要落到实处,力求实效,离不开民主的发展。保障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具有相应的知情权是实现内部监督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应该充分认识到,成员是民主党派的主体,不但要履行应尽的义务,而且应享有章程规定的各项民主权利。成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强有力监督的第一步。内部监督的成效受制于成员民主权利的行使状况。成员权利如果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成员就会在内部监督中成为虚位主体,有其名而无其实。
    5、参政党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必须形成合力
    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才能真正形成合力,对参政党进行卓有成效的监督。加强对民主党派的监督,包括来自内部的监督和来自中共的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的监督,无疑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必然趋势。因此,需要强调参政党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坚持依靠民主党派自身和吸纳外部力量相结合,共同致力于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
上一页:注重“六个创新”,开创工作新局
下一页: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建设 应做到“五抓五强”
    
版权所有:民革长沙市委员会主办 湘ICP备14008477号 技术支持: 索天信息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255号民主党派大楼4楼 邮编:410002 电话:0731-85112343 85111596 传真:0731-85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