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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聚焦“特约制度”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0/6/2

特约监督工作在扩大知情权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上头重视下头观望等问题
新闻提示
    有65%的调查对象认为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人员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有重要作用。所有调查数据都从一个侧面说明“特约制度”的推行是受欢迎而且也是有相当作用的。但也有超过16%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任特约人员以来从没参与过具有实质性监督意义的活动。
    《团结报》广州讯   (记者 张翠娥)在今年的广东省政协会议上,民革广东省委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特邀(约)监察制度、更好发挥特邀人员的监督监察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格外引人注意。提案认为特约工作在促进聘请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扩大了被聘请的民主党派成员的知情权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其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去年6月至10月,民革广东省委会政治理论研究委员会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的角度看广东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发挥的情况》为题,开展调研。通过调查问卷、访谈和直接观察等方式对广东部分民革市委会和民革全省各级特约人员进行调研,并于7月分别访问民革、民建、民进和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的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和参政议政处负责人。
    通过调查研究,民革广东省委会发现,“特约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促使聘请部门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也扩大了被聘请的民主党派成员的知情权。
    在接受问卷调查的调查对象中,有78%的受访者的聘请单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57%的受访者的聘请单位邮送工作简报、工作总结等内部资料,有51%的被访者承认直接参与聘请单位的某项工作。有65%的人认为让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人员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有一定作用”。所有这些数据都从一个侧面说明“特约制度”的推行是受欢迎而且也是有一定作用的。
    审计、检察、监察、公安、税务等,在公众心目中向来就是有几分神秘感的部门。“特约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打开了一个缺口,使这些部门开辟出一些渠道让特约人员了解它们的工作并以某种方式参与它们的工作,这或多或少对这些部门改善其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是有所促进的。   
    民革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特约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
    很多事实证明,有些民主党派组织在这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表现比较被动。例如,在问卷调查中有一个问题“您感觉自己所属的党派组织是否关注你履行特约‘四员’或人民监督员职责的情况?”回答“非常关注”的只占32%,回答“比较关注”的占43%,认为“不太关注”的占22% ,有少数被访者甚至回答“不闻不问”。
    其次,从聘请单位方面,对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出现“上头重视下头观望”的现象,一定程度影响实施效果。特约工作做得好不好,主要取决于聘请单位领导的认识水平和态度。有的特约人员在接受调查时反映,聘任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同,给特约人员提供的参与机会和各方面待遇也很不一样,造成特约人员在如何履职方面完全心中无底,处于被动状态。超过16%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任特约人员以来(有的已经不只任一届)从没参与过具有实质性监督意义的活动。
    民革广东省委会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广东省“特约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向今年的省政协提交了大会书面发言。提案在广东省政协会议上引起反响,有委员认为,省政协历届提案中,涉及民主监督这方面的内容太少了,民革省委会的这个提案对落实民主监督的实效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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