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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市委关于创建学习型支部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10/3/16
 
 
各工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第十二届十四次常委会上,市委研究决定:2010年将开展“创建学习型支部”活动(详见长民革〔2009〕16号文件)。
    为将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更好的效果。特将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公布如下:
    第一阶段(2010年一季度)——宣传动员、制定规划、形成氛围阶段。基本要求:各基层组织按照长民革〔2009〕16号文件要求及《民革长沙市委创建学习型支部评比计分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创建学习型支部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制定创建活动的书面计划。
    第二阶段(2010年二、三季度)——围绕民革工作开展创建活动阶段。基本要求是:各基层组织根据《民革长沙市委创建学习型支部评比计分标准》,逐一开展每项工作,力求日常工作有书面制度,创建工作有书面记录。
    第三阶段(2010年四季度)——查漏补缺,完善创建工作阶段。基本要求是:各基层组织根据长民革〔2009〕16号文要求,结合本支部(工委)在上阶段创建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四季度初,市委将对基层组织进行创建学习型支部活动抽检,促进支部进一步开展好创建活动。四季度末,各基层组织根据自身所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如实认真填写好《民革长沙市委创建学习型支部评比计分标准》(即长民革〔2009〕16号文件附件),进行支部自评。并将创建活动所需书面材料及“优秀党员”的个人材料,上报市委会。
    第四阶段(2011年一季度)——考核评比,巩固成果阶段。基本要求:
市委创建活动评审小组将根据支部自评情况及抽检情况,进行评比计分,并将考评结果交市委常委会审查通过。同时,将召开“创建学习型支部”成果汇报会,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工委、总支、支部及个人进行表彰。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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